重磅!广东率先出台“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措施,遏制违法与保障合法并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严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扭转违法用地多发高发局面,4月3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的通知,出台“前端疏导、中段提速、末端查处”等全程监管措施,着力从空间规划、用地审批、查处整改、考核约束、严格问责等多个环节“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并切实保障合法用地需求。
“前端疏导”“中段提速”保障依法用地
为切实保障“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各类建设用地规模,该文件提出,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要统筹和综合平衡交通、水利、能源等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社会治理的空间响应,充分保障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公共卫生、防灾减灾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需求。
在切实保障乡村建设用地需求上,广东还将结合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合理确定农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乡村产业布局,完善村庄规划近期建设项目表,切实保障乡村建设用地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效率,该文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程序、调整时序、规范标准、简化材料,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效率。规范有序开展土地征收、农转用报批前期各环节工作,提前介入、及时指导单独选址项目科学选址。
用地报批组卷质量是影响用地审批效率的关键。接下来,广东将建立从建设用地报批端到审批端全流程联动和质量管控机制,发挥用地预审前置把关作用,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改革,提高组卷质量,加快用地报批进度,避免因补件退件引发建设项目违法用地。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的建设项目,可按照分段报批原则,以地级市为单位,成熟一段报批一段。国家重点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者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申报先行用地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用地报批手续。
关于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项目,《通知》指出,要指导建设单位按法定程序及时申请批准临时用地,确保将临时用地纳入合法轨道。而设施农业用地必须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并加强监管。
对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且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的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用好用活点状供地政策,切实解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难的问题。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强调,各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计划,提前介入,及时指导和做好服务保障,加快重大项目报批进度和重大项目违法用地整改。
同时,各地要提前落实耕地储备指标,加快垦造水田项目实施和验收进度,加强市域内水田指标统筹调剂力度。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完善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力争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项目能够在储备区内直接补划,切实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效率。
“末端查处”遏制违法用地
据悉,与以往出台的遏制违法用地有关文件相比,此次出台的文件在奖惩、问责方面加大了力度。该文明确,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居全省首位、违法用地被国家挂牌督办和违法用地省级挂牌案件未按期结案、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列居全省前3位的地市,取消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评奖资格。
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冻结用地计划指标也是一大“杀手锏”。在下达用地指标时,广东将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地区,按市本级和责任县(市、区)在上一年度内仍处于违法状态的违法用地总量的15%,分别冻结同等数量的用地计划指标。
其中,县(市、区)用地计划指标少于应冻结指标数量的,在冻结县(市、区)已有用地计划指标后的不足部分,以冻结市本级指标作为补充。冻结市本级指标的总量原则上不超过省下达该市用地计划指标总量的10%。
为倒逼各地加大整改力度,广东也将按照各地违法用地整改到位情况同比例逐步解冻用地指标,未解冻的指标在年度末直接扣减。对违法用地整改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县(市、区),省将直接扣减已冻结用地计划指标并予以通报。
《通知》还进一步强化了约谈与问责机制。据悉,每年第一、二、三季度土地卫片执法成果确定后,省自然资源厅将对省级卫片审核中退回图斑数大于10个、瞒报率达到20%和瞒报整改不落实的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违法用地总量、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综合排名在全省前3位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排名在前10位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警示约谈。
【文字:冯建奎 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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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自然小编团队
编辑| 婉华
校核| 章淼
听说点好看的人都特别好看~